关于做好“卓越教师”培养工程阶段总结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
2020-12-25 07:58
来源:
相关学校:
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,要求相关学校做好“卓越教师”培养工程阶段总结工作。相关学校要及时通知“卓越教师”培养工程的导师梳理一学期以来对徒弟的指导开展情况,如实填写好附件1“导师指导情况阶段总结表”;各学校要依照考核标准,按附件2“培养对象培养效果考核表”各项内容对每位培养对象进行逐项打分,最后计算总分。相关学校于2021年1月20日前按时将附件1、附件2发总校教研部王慧君老师处。
相关学校要积极做好培养对象培养过程及成效的台账资料,必要时总校将通过实地查看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核实。
荣怀教育管理有限公司
2020年12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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