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诸暨市第七批义务教育(幼儿园)精品拓展性课程评选的通知
发布时间:
2020-04-04 15:29
来源:
各直属学校、镇乡(街道)中心学校:
为积极推进我市义务教育段学校(幼儿园)课程建设,丰富学校(幼儿园)的课程资源,促进学生(幼儿)的个性化发展,决定组织“诸暨市第七批义务教育(幼儿园)精品拓展性课程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:主要面向幼儿园、小学、初中及特殊教育学校,由学校自主开发的课程。
二、评选主题:义教段学校课程重点征集 “劳动实践教育”和“美育”主题课程,同时,继续征集其他主题的优秀拓展性课程。幼儿园参评主题为:园本化实践课程。具体说明如下:
1.劳动实践教育。此类课程内容主要包括日常自理劳动、家校生活劳动、生产劳动等。此类课程设计应结合学生年龄特点,能体现各学段不同要求,满足学生个人成长、家庭生活、职业体验、就业创业等需要;应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,注重实践体验,亲历劳动过程,学会生活必需的基本劳动技能,养成尊重劳动、热爱劳动的思想情感。
2.美育。此类课程内容主要有艺术教育、部分体育活动和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活动。美育课程应遵循美育特点和学生成长规律,强调综合性,联系社会生活、生产实践,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,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,培养学生感受美、表现美、鉴赏美、创造美的能力。
3. 园本化实践课程。此类课程内容主要包括由幼儿园本园教师开发实施的“园本课程”成果或基于《幼儿园完整儿童活动课程》园本化实施而形成的“园本化课程”成果。幼儿园精品课程的开发应从本园的实际出发,强调尊重幼儿园、教师、幼儿的独特性与差异性,满足幼儿的学习和发展需求,体现幼儿园的办园特色。
三、申报条件:精品拓展性课程采用学校(幼儿园)申报,教育研究中心审核评选的办法,具体课程申报条件如下:
1.原创性。课程须由学校(幼儿园)自主开发,符合课改精神,符合本校(园)实际,能满足学生(幼儿)发展的实际需要。
2.科学性。课程有完整的课程纲要、教学材料和实施方案,课程目标设计科学,内容编排合理,实施规范有序,保障体系完备,课程管理到位。
3.可推广性。课程须有2年以上实施期,每年都有学生(幼儿)选修该课程,目前仍在开设,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。
4.综合性。课程应有明确的学习或活动主题,采取项目式、主题式、探究式、混合式等学习方式,注重学生(幼儿)学习方式的改进及学习经历的丰富。
四、评选要求及程序
1.本次评选材料均需上交纸质稿一式一份(一个课程一个档案袋,档案袋封面请贴申报表首页信息)。具体材料包括以下内容:
(1)诸暨市义务教育(幼儿园)精品拓展性课程申报表(见附件1);
(2)学校(幼儿园)课程整体规划或方案,需说明申报课程在规划中的地位与作用;
(3)课程纲要;
(4)学校(幼儿园)开发的用于本课程的教学资料/教材;
(5)能说明本课程实施情况的其他材料(教案、课例、成果等)。
2.教育研究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着重审核课程主题、课程价值、课程纲要、教材或教学方案等材料,择优认定“诸暨市第七批义务教育(幼儿园)精品拓展性课程”或推荐参加上一级评比。
3.已入选诸暨市前六批义教段(幼儿园)精品拓展性课程的不参加本次评比,但符合“劳动实践教育”或“美育”主题的“诸暨市级精品课程”可在修改完善后上送课程评比材料(材料整理暂按诸暨市级评比要求),研究中心将择优推荐参加上级评比。
五、其他
1.各镇乡(街道)或直属学校在推荐过程中,请注意课程门类的多样性,择优选送各学段1—3个精品课程参评,允许缺额(暨阳街道所属学校上限10个)。已获“诸暨市精品课程”(“劳动实践教育”或“美育”主题)上送不占名额。
2.请以镇乡(街道)或直属学校为单位填写一份汇总表(见附件2,纸质稿一份及电子稿),并于5月25日——5月31日期间将申报的各课程纸质材料(含汇总表纸质稿)上送到诸暨市教育研究中心五楼会议室,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至zhujikecheng@163.com(逾期或超额不予受理)。
3.不尽事宜请联系课程部祝海丽老师(89078593)。
诸暨市教育研究中心
2020年4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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